在全球稅務透明化及反避稅監(jiān)管趨嚴的背景下,香港稅收居民身份成為跨境資產配置、企業(yè)國際化的熱門選擇。近期某全球性生物科技美股上市公司(以下簡稱BG公司)在公告中披露其稅務爭議,為跨境企業(yè)敲響警鐘——稅務身份規(guī)劃需謹慎,合規(guī)風險不容忽視!
一、BG公司風險案例:香港身份缺失引發(fā)連鎖危機
背景與核心爭議
BG公司通過香港子公司持有中國內地子公司。根據《內地與香港稅收安排》,若香港公司滿足以下條件,股息預提稅可從10%降至5%:
? 持有內地公司≥25%股權;
? 取得香港稅務居民身份;
? 被認定為股息“實益擁有人”。
但BG香港子公司,未取得香港稅務居民證明,無法確保享受5%優(yōu)惠稅率;且面臨被中國稅務機關認定為“居民企業(yè)”的風險。
風險連鎖反應
1. 預提稅成本飆升
若無法適用稅收協定,中國子公司向香港支付股息時,預提稅率可能從5%恢復至10%,直接增加稅負成本。
2. 全球收入征稅風險
若被認定為中國居民企業(yè):
? 需就全球收入按25%稅率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(原香港稅率僅16.5%);
? 海外投資者分紅及股票轉讓收益可能需繳納10%-20%中國預提稅。
3?. 間接轉讓資產稅務風險
根據中國《企業(yè)所得稅法》第47條,若境外公司間接轉讓中國應稅資產(如股權)被認定“無合理商業(yè)目的”,稅務機關有權追征稅款。
BG公司亦在其上市公司公告中坦言:
? 若未來出售境外子公司股權,可能觸發(fā)25%企業(yè)所得稅或10%預提稅;
? 需投入大量資源應對稅務核查,導致合規(guī)成本激增。
二、案例啟示:跨境稅務規(guī)劃重點
香港稅務居民身份是“剛需”,不是“可選項”
? 企業(yè)須:留存董事會決議、高管在港居住證明、財務報表等材料,主動申請《香港稅收居民證明》;
? 避坑指南:BG公司因未申請證明,導致稅務優(yōu)惠懸空,應引以為戒。
三、2025年跨境稅務規(guī)劃升級方案
香港控股公司“三重防御”設計
① 身份防御:申請香港稅收居民證明+香港公司審計報告;
② 功能防御:植入跨境結算、知識產權管理等實質業(yè)務;
③ 協議防御:利用香港與內地、東南亞的DTA協定降低稅負。